根据《关于印发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环发〔2006〕28号)的相关要求,对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,公示时间为10天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 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:年产3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类型: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:拟改造项目位于沂南县双堠镇南龙口村,西至龙丰石料厂,南至蛮山矿,东至南龙口村、京沪高速,北至朝山。由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,矿区占地面积705270平方米,采矿区面积198157平方米;选矿厂占地面积48510平方米,拥有生产车间、库房及办公生活区;尾矿库占地面积67500平方米;项目用地为工矿用地、建设用地。目前项目拥有1条石英砂生产线,年产30万吨石英砂,2017实现产值4700万元;利税800余万元。改造项目总投入600万元,年新增经济效益300万元。 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:于先生 联系电话:13516398332 E-mail:yxf9565@163.com 三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.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(见下图) 2.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(1)开展现场调查、资料收集、环境监测,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质量状况; (2)预测、评估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,拟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合理性,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,为项目的建设、运行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; (3)收集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、城市发展规划等资料,通过各专题结论,分析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、合理性; (4)通过环境风险评价,规定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; (5)在环评工作期间,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。 目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,待报告书初稿完成后,将向公众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,并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,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。 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,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。 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四、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结束。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,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发表对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: (1)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; (2)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; (3)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; (4)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; (5)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。
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2018.11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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